请填妥赔偿表格连同保单证书及有关文件正本於回港后十四天内送交本公司:
医疗费用
如申请医疗费用赔偿,请附上医生填写之医疗报告,并例明病名,病发原因及日期,处方药物详情及其他有关文件。
个人意外
请提交所有医疗费用收据,医疗报告例明受伤之原因及程度,失去能力之时期等。如属死亡事故,须 附上死亡证及验尸报告。
取消旅程/提早结束
请附上一切有关文件如医疗证书,旅行社证明,被取消之机票及额外住宿费收据等。
旅程/行李延误
请向有关之载运公司取得报告,例明事发日期,原因及阻延时间。
行李及个人物品
请向有关之运载公司或酒店索取事件报告,例明事发日期及损失详情。如属盗窃事件,你须立刻报警并取回警方报告,在回港后十四天内连同遇事报告书及所失物品之购买单据送交本公司处理。
个人责任
在未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前,切勿向任何第三者承认责任,提出承诺,赔偿或同意赔偿。应该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及尽量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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